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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教專區 > 產後躁症與精神病之治療
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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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後精神病是精神科的急診項目,尤其產婦有自殺及殺嬰的傾向,必須立即醫療處置,否則後果相當不堪設想。根據統計約有千分之
1
至
2
的產婦會發生產後精神病,而且產後情緒不穩及發生精神病為其它時期之
20-25
倍。絕大多數的個案發生在產後
2
週內,早期症狀包括失眠、情緒不穩及過度關心小嬰兒,隨後接著嚴重症狀如妄想,幻覺及混亂行為。嚴重之情緒障礙,如躁症、鬱症及躁鬱混合為產後精神病之核心症狀。要診斷產後精神病必須先排除乳房炎,子宮內膜炎,產後甲狀腺炎,原發性副甲狀腺功能低下,維他命缺乏症,中風等之症狀,以及藥物產生之精神病。目前對於產後精神病的治療沒有標準處方,而其研究文獻亦相當有限
(
總共才
21
篇
)
,不但沒有對照組,而且研究之個案數亦很少超過
10
位。本研究為自創四步驟之標準處方針對產後精神病之治療:第一階段為期三天,僅使用
Benzodiazapine(
抗焦慮劑
)
。第二階段為期
2
週,除
Benzodiazapine
外,再加上抗精神病藥。第三階段為期
12
週,除前兩者藥物外加上鋰鹽。第四階段則單純使用電氣痙孿療法
(ECT)
。
方法:從
2005
至
2011
年,在荷蘭選出
18
至
45
歲之
200
位個案,其中
83
位符合產後精神病及躁症,排除
15
位過去有產後精神病及躁症病史,
1
位藥物濫用,
2
位拒絕參加以及
1
位中途落跑,剩下
64
位進入研究分析。
結果:
64
位個案中,躁症合併精神病佔
65.6%
,鬱症合併躁症佔
17.2%
,鬱症合併精神病佔
9.4%
,無情緒症狀佔
7.8%
。平均第
8
天開始發病,第
40
天復原。
6.3%
的人在第一階段復原,
18.8%
第二階段復原,
74.3%
在第三階段復原,總共
98.4%
達到完全復原,僅
1.6%
的人因出院而無復原現象,所以亦無執行第
4
階段之電氣痙孿療法。持續性的復原至生產後的
9
個月達
79.7%
,而復發僅佔
18.8%(
其中
10
位為鬱症,
1
位為躁症,
1
為精神病
)
。平均復發天數為第
54
天,平均復發為期
61
天。持續性復發大多為初胎
(P.03)
,而且合併情緒症狀多於無情緒症狀
(P.05)
。抗焦慮劑合併抗精神病藥的復發率大於兩者藥物其加上鋰鹽
(P.01)
,而復發率與停用抗精神病藥無關。
衛教專欄
討論:應用四階段治療產後精神病具有高復原率
(98.4%)
,持續性的復原達
79.7%
。單純使用鋰鹽較單純使用抗精神病藥有較高的持續性復原率。使用此種療法平均生病僅
40
天,若無藥物治療,平均生病時間長達
8
個月。過去的研究指出產後精神病核心病源為產後免疫系統反彈
(rebound of immune during postpartum)
,而鋰鹽能壓制免疫系統,使得有如此好的預後。無情緒症狀預後比有情緒症狀差
60%
,而在復發個案中有情緒症狀佔
92.3%
,總總跡象顯示產後精神病宜歸類為情感性精神病而非原發性精神病。
(
文
/
精神部張義宗主任
)
出處:
Treatment of psychosis and mania in the postpartum period Am. J. Psychiatry 2.2015
最後更新日期:105.09.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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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後躁症與精神病之治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