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何謂暴力行為
暴力包含言語、非言語及身體之攻擊。企圖用身體的力量或權勢來威脅或以行動來對抗自己、他人、群體或社會,而導致自己或他人受傷或死亡,在他人心理及生理上造成傷害及損害。
◎暴力的成因
個性不成熟、情緒控管不好、自我控制力差、調適能力差、耐受力差…等。
◎暴力的徵兆
坐不住、站不住、來回走動、拳頭握緊、全身用力、講話大聲、不想聽人說話、沒有耐心、面對(人、事、物)都看不順眼、
想要找人吵架。
★如果上述情形,代表自己正在生氣,必須請求醫護人員幫忙協助,讓自己冷靜下來。
◎緩解暴力的方法
1.生氣時,找一個安靜的環境,讓自己放鬆,冷靜下來。
2.嘗試使用轉移注意力的方法,看電視、聽音樂、散步...等。
3.用言語表達出生氣的原因,用說的來代替暴力。
4.培養自己有興趣的事和運動,減少生氣或受別人影響就打人。
5.假如情緒還是無法緩解,一定要再次找醫護人員討論來幫助自己。
★發洩情緒時,選擇打枕頭或沙袋,不能讓自己和別人受傷。